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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倾倒垃圾致水厂取水中断55小时,江苏一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原标题:长江口倾倒垃圾致水厂取水中断55小时,江苏一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陈浩洲

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起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江苏省苏州市倪炳松、周文松等9人污染环境案入选。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非法倾倒垃圾致太仓市第三水厂长江取水口取水中断55小时,抛江及填埋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及环境修复费用逾千万元。

长江口倾倒垃圾致水厂取水中断55小时,江苏一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长江口倾倒垃圾致水厂取水中断55小时,江苏一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17年3月23日,该案被移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中,检察机关发现部分同案人员因在浙江等地倾倒涉案垃圾,已被浙江警方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案件证据调取尚不完全,天顺公司在各地倾倒、填埋垃圾的数量,非法处置垃圾的利益链条,非法处置垃圾的方式和地点等尚未完全查清。为此,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三次派员赴浙江检察机关协调对接,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案件证据共35卷。

从补充的证据看,涉案人员不仅有将生活垃圾抛入长江的行为,还有将生活垃圾非法填埋的行为。最终,检察机关追加认定非法倾倒垃圾数量17000余吨,非法填埋垃圾数量22000余吨。2017年9月15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倪炳松等9人以污染环境罪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21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倪炳松等9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3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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